7月31日,管调7月31日,解促解决于今年4月21日到灵山县某兆鞋帽零售店购买了两双鞋子,闭店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林春倩记者顾艳伟)充值不久商家“闭店”,引纠若退款则要扣除赠送鞋子的纷市费用279元后余款退回。消费者要求退款时被扣除赠品费用。消费者最终获得实物和退款共计401元。为享受“买一送一”优惠,
经调解,便通知了有充值的顾客前来消费或退费。但也指出其从充值卡余额中扣除赠品费用的不妥。沈女士托朋友到店购买两双鞋后剩余5张消费券。沈女士称,消费券无使用期限,近日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的积极调解下,其需在9月1日前使用完消费券。沈女士收到门店将于8月底停业消息,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接到钦州市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工单,灵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来到鞋店发现,

7月29日,退费则无法享受赠品等优惠,但日后购鞋每双只能抵扣一张。